按照市卫生计委《关于落实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四卫生计生发[2016年]179号)以及梨卫计发[2017]42号文件精神通知要求,为更好的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对农村精准扶贫患者提供优质、安全、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减轻患者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在我院住院的县域内精准扶贫患者执行先诊疗后付费,并对农合(包括低保)补偿后的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我院再给予10%减免(院方出资)。
一、先诊疗后付费服务范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精准扶贫范围内的住院患者,可享受如下待遇: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只需一次性缴纳农合和低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二、先诊疗后付费就医流程:
首诊医生告知合作医疗患者持入院通知单——到合作医疗报销窗口查询——是否精准扶贫人员——如果是患者持《农村贫困人员先诊疗后付费住院通知单》到住院收款处办理住院手续,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由医院垫付)——回到科室,办公室护士代为保存患者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证(三证原则),并签署《先诊疗后付费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
患者出院时由办公室护士带领患者家属——到住院处结账——到合作医疗报销窗口报销——到住院处结算窗口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结算完毕后——办公室护士返还患者身份证、户口本、农村合作医疗证。
三、优惠政策:
门诊患者可免收挂号费、诊查费。
住院患者我院给予垫付全部医疗费用,同时患者出院结算时,其农合(包括低保)补偿后的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我院再给予10%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