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来医院就诊人员须知门诊病例和身份证或医保卡,实名就诊,若三证均未带,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表,然后再进行挂号。
2、挂号完毕,请按照挂号单上提示信息,到相应楼层的专科诊室就诊,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咨询导医协助解决。
3、挂号费(在同一科室)和诊疗费三日有效,三天后复诊请重新挂号。
4、一楼服务台可提供就医咨询、导诊咨询、预约咨询、健康教育咨询、投诉接待等服务项目,为您排忧解难。
5、门诊一楼、二楼均设有划价收费处,方便您就近缴费。
6、医院实行全年无假日门诊,常年开诊,就诊时间: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其余时间为急诊时间,请到急诊区就诊。
7、我院为了方便患者,时间外就诊,实行黄昏门诊:午间门诊11:30—13:00晚间门诊16:30—18:30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届、患者及家属们给予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工作支持,众志成城抵抗疫情,截止目前,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没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就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门急诊患者就诊须知:
1. 门诊全面施行实名制挂号及分时段预约挂号。
预约挂号电话:0434-5256056 (上午8:00---11:30 下午1:00---4:30)
2.发热患者必须在发热门诊就诊。
3. 外地返梨人员需做核酸检测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核酸采样处(地点:3号楼一楼)。
4.所有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医保卡、陪护人员凭住院陪护证、身份证)进入医院,并正确佩戴口罩,在预检分诊入口处,扫描出示“行程码”“吉祥码”,同时要接受体温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如果近14日内有国内外重点疫区旅居史或疑似诊断病例接触史者请主动报告,积极配合。
5.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做到一患一诊一室(一名患者一名陪护,平车及轮椅可由二人陪同),避免交叉感染。
二、住院患者就诊须知:
1.拟住院患者及其陪护均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住院患者一患一固定陪护,所有病区严格执行24小时门禁管理,谢绝探视,更换陪护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3.住院患者及陪护需遵从医务人员管理,正确佩戴口罩,不得随意离开病房,不聚众聊天,不串病房,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4. 所有外卖送餐人员不允许进入病区,请陪护到指定地点取餐。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患者在就诊后缴费前,应需核对药品处方、化验单、ct申请单。换药治疗单等缴费通知单上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
医疗保险特殊病种患者(癌症化疗、生移植术后、肾透析,凡办理医疗保险特病老年人和学生儿童)缴费后需到医保窗口登记。
患者在接到门诊医疗专用收据时,应该核对收据上的姓名是否正确,收据金额是否与缴费清单上的金额相符。
当患者办理退费时,您手中须持有原始收据、原始缴费通知单、退费通知单上应有相关科室、相关负责人的签字,方可在收费处办理退费。
温馨提示
为了医疗保险病人就诊时发生的费用能顺利报销,来院就诊前请携带医疗报销证件,然后在进行就诊缴费程序。
您在缴费后要当面点清现金,保存好门诊医疗收据,点清药品处方等单据。
1、患者来到一楼服务大厅后,我院工作人员及服务人员主动上前与患者及陪患进行沟通。
2、沟通明了后把患者引导至相应科室进行诊疗。
3、如患者行动不便有服务台工作人员协助沟通担架队人员前来帮助就诊。
4、诊查结束后的患者如需住院的,在门诊大厅直接办理住院手续,重患可直接送至疗区。
5、诊查结束后,检查结果正常的患者自动离院。
6、急危重患者来院前可打120求救电话用救护车接至医院就诊。
预检分诊处
导诊员询问病史为发热病人戴口罩(12层以上)送到发热门诊,医护人员防护。
门诊接诊医生为病人做检查。
医生询问有关流行病学史,检查体温,做血常规,x线胸片,肺ct片。
疑似病例,(对诊室消毒)(医生报告总值)(送隔离病房)
组织院内专家组初步会诊。
确定疑似病人
接诊医生报告疾控中心(电话 白天;医务科5256042保健科5256057夜间总值班;5223613县疾控中心5224601县卫生局13314342227)
疾控中心报告(领导小组疾病预防专家组-----对初步确定的疑似病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领导小组医疗专家组-----对初步确定的疑似病人进行会诊)
确诊疑似病人(医院通知急救中心运转病人)(医院对隔离室进行终末消毒)(领导小组医疗专家组通知定点医院转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