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 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处置上报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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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6日 01:46:55

根据省、县行风办文件,结合我院2023年职工奖惩办法,制定本处罚规定。

、全院各科室工作人员,索要“红包”,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如数上缴单位办公室。并退还病人或家属也可做为该病人的医疗用或由单位作为行风建设奖励基金处理。同时,应告知病人或家属。

1、索要“红包”,数额在200元以下(含200元),责成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返还“红包”,2倍罚款,停止工作。对科室主任1倍罚款,副主任0.5倍罚款。

2、索要“红包”数额在201元以上,责成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返还红包,3倍罚款,停止工作,对科室主任2倍罚款,副主任1倍罚款。

3、当事人是党员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严重警告。

4、当事人是中层以上干部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职务。

 

 

                                       2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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