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月20日,成立梨树县120急救中心。
1987年以来,和上级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县医院附设了白求恩医大第三临床学院,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协作医院。成立梨树县司法创伤医院,梨树县人民保险公司保险定点医院。
1985年12月,县医院改称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
1980年10月,全县恢复行政建置后,县医院改称梨树县人民医院。
1966年“文革开始”。1968年10月县医院、县地方病防治站、县妇幼保健站三家合并,军代表工宣队进驻医院,成立革命委员会,军代表张宝山任院革委会主任。各行政业
1966年下半年,在法院菜地,现朝阳北大路39号新建县医院,建筑面积2806平方米,1968年末搬入新址,1969年1月开诊营业。
1956年3月,县成立鼠疫防治站,县卫生院撤销防疫股,改称梨树县医院。
1952年6月,县政府成立卫生科,县人民政府卫生院卫生行政股撤销,成立防疫股,改称梨树县卫生院,隶属卫生科领导,为县直卫生事业单位。
1951年1月县立医院改称梨树县人民政府卫生院,下设卫生行政股,郑福和任股长,配备医政、防疫、妇幼保健、药政、人事、财务干部各1人,主管全县卫生行政工作。
1950年11月,成立梨树县人民政府卫生分院,接纳志愿军伤病员,王杰被任命为卫生分院副院长兼县立医院副院长,1952年4月任院长。